凍結10年 越南勞工恢復引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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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南勞工來台因發生逃跑等行蹤不明,遭台灣凍結引進超過10年,經過越南政府整頓之後已有改善,勞動部今(15)日宣布,重新開放越南家庭看護工及漁工引進,但不含家庭幫傭,雇主自開放日起可依規定申請招募;同時,恢復新越南仲介公司申請認可。

至於開放前雇主已經取得勞動部核發的招募許可案件,亦可以在招募許可有效期限內,依規定招募引進越南家庭看護工及漁工,不受許可函所加註「本函暫停自越南引進勞工」的限制。

勞動部指出,之前因越南勞工發生行蹤不明情形嚴重,加上該國無法有效遏止越南仲介公司超收仲介費用的問題,嚴重影響我國外籍勞工管理及越南勞工權益,所以從2004年起陸續凍結越南漁工、家庭看護工與家庭幫傭,及停止越南仲介公司申請認可。

考量近年來越南政府對於行蹤不明越南勞工,祭出罰款及管制不得出國工作等重罰措施,並調降越南勞工來台工作費用,越南勞工行蹤不明發生率已有顯著下降,為提供國人多元來源國選擇,故重新開放自越南引進家庭看護工及漁工,以滿足民眾照顧及漁業發展的人力需求。

勞動部表示,為提升新進越南家庭看護工服務品質及使其了解我國勞工法令,避免發生行蹤不明情形,除須依現行規定接受90小時專業訓練外,另須接受100小時法令宣導課程及200小時語文課程。

另為推動直接聘僱引進越南勞工,勞動部亦將與越南合作建置,直接聘僱選工網路系統,以利雇主初次選任勞工時使用,除重新開放越南家庭看護工及漁工引進外,也同時恢復新越南仲介公司申請認可。

為了避免越南勞工來台後發生行蹤不明,未來越南仲介公司向勞動部申請初次及重新認可,都要檢附切結書,須切結所引進之越南勞工,如果發生行蹤不明情形時,衍生的遣送及收容費用,由越南仲介公司先行墊付。

勞動部指出,本次重新開放越南漁工、家庭看護工引進及恢復新越南仲介公司申請認可,將於開放半年後,視越南勞工在臺工作及發生行蹤不明的情形,適時檢討調整後續開放範圍、人數及相關引進措施。

為提供雇主更多來源國的選擇,勞動部表示,目前也正在持續開發新興來源國。

資料來源:百度百科